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上杭

2022-01-25 17:09 李伯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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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来谈:一、概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二、上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及成果;三、上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与保护;四、上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项目;五、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

大家知道: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区、名村、名镇。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我国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加以规范和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the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一词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所认定和采用的官方名称,我国也如此沿用;在韩国、日本等国家被理解和翻译为“无形文化财”。我国于次年8月成为第六个缔约国后沿用至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表述不同,但其意思是一致的,按照我国2011年6月1日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指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这个定义相较前者更加通俗易懂。我以为,我们不妨直接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几个字眼上来加以掌握和理解。

1、正确理解“遗产”的含义,把握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态特征。

“遗产”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两种解释:①指死者留下的财产,包括财物、债权等。②借指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或物质财富。显然,“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后者,具有十分明显的时态特征,指的是历史上留传下来的精神财富,仅就“遗产”而言,时代越久远,越显其珍贵。遗产比较财产、财富而言,遗产是特指先人创造的财产或财富,如果是由现代人创造出来的,尚缺乏历史积淀的财产或财富,则不能列入遗产的行列。比如,宇宙飞船或相关制造技术和工艺在没有传承给后人之前,那是不能谓之为“遗产”的。

2、正确理解“文化”的含义,把握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神态特征。“文化”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三种解释:①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②考古学用语,指同一个历史时期的不依分布地点为转移的遗迹、遗物的综合体。同样的工具、用具、同样的制造技术等,是同一种文化的特征,如仰韶文化、龙山文化。③指运用文字的能力及一般知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显然不会是第三种解释。它是相对于经济基础而言,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精神上的遗产,具有十分明显的神态特征。不可与前人留下的黄金、钱财等遗产等同视之。

3、正确理解“非物质”的含义,把握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特征。“非物质”是对“物质”的否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所在,这种否定不是一种简单的否定,它准确地阐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特征。相对物质文化遗产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能让人们感受得到的精神文化遗产,有的甚至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无形的遗产。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它多数依存于武师、艺人、工匠、歌手、乐师、舞者、故事家、民俗传人等称谓的人群。比如:一个老艺人做出了精美的木雕艺术作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存在,但是,那位老艺人身怀绝技的手艺,从他口传心授的传承,到艺术构思和操作的手法技巧,雕刻过程中的行业规矩、信仰禁忌等等,都是人们难以看到和难以触摸到的,这就是“无形的”、“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精雕细刻的物质作品是老艺人绝技、绝艺的载体,而这成型物质作品的技艺正是亟待加以抢救和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涵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理想和精神,包涵了中华民族世代的追求、习惯、风俗,它们和其他文化遗产一道塑造了民族的形象,生成了民族身份的基因,成为民族的整体记忆。温家宝总理曾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象征和民族精神的结晶,也有物质性。物质性就是文象,非物质性就是文脉。人之文明,无文象不生,无文脉不传。无文象无体,无文脉无魂。”

因此,近十年来,在我国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以往颇感陌生的概念已成为社会认知度极高的名词。下面,我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作个详细的阐释。它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民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包括神话(唐宋以前的古籍记载,包括开辟神话;自然神话;英雄神话;传奇神话等)、传说(包括人物传说,董永传说、牛郎织女传说等;史事传说,如三国传说、昭君出塞传说等;地方风物传说,这类传说叙述地方的山川古迹、花鸟虫鱼、风俗习惯和乡土特产的由来和命名)、故事(包括地名、节日、特产、人物等)、笑话、歌谣(儿歌)、民间流传的俗语、谚语,歇后语等。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民间音乐指民间歌曲,包括山歌、号子、小调等;民间器乐,包括各种传统节日、庙会、红白喜事等场合演奏的乐曲、上代流传下来的工尺谱等;宗教音乐,包括佛教音乐,道教音乐、班社艺人等。

民间舞蹈指在生产劳动、岁时节令、婚丧礼仪、信仰崇拜(祭祖、祭祀)等活动中表演的舞蹈,自娱自乐、表现相关神话传说的舞蹈,如锣鼓类、彩灯类、车船类、花鸟类、拟兽类、武技类、神鬼类等等。

民间戏曲:包括京剧、汉剧、楚剧、清戏、荆河戏、南剧、山二黄、花鼓戏、采茶戏、花鼓戏、梁山调、灯戏、柳子戏、堂戏、提琴戏、湖北越调、文曲戏、傩戏等。

民间曲艺:包括小曲、渔鼓、道情、南曲、楠管、大鼓、善书、说鼓子、莲花落、鼓盆歌、三棒鼓、满堂音、花鼓子、扇子戏、跳三鼓、打锣鼓、讲书锣鼓、耍耍、丧鼓、说书、梆鼓、番邦鼓、歌腔等等。

民间杂技:叠罗汉、民间拳术、翻九楼、走钢丝、顶碗、魔术、马戏、口技、滑稽戏等。

民间美术、书法:剪纸、绘画(壁画、祖宗画等)、刺绣、挑花、布贴、花灯、布艺、面塑、木版年画、珍珠贝雕、木雕、竹编、根雕(竹木根雕)、泥塑、漆画、砖雕、石雕、贝、骨、玉镶嵌雕画、麦秆贴画、堆锦(布贴、树皮贴)、脸谱、鸟体书法等。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民间手工技艺:铜、铁、锡制作工艺、戏服、印染、绗缝、桑麻纸制作、酿造技艺、生产、生活竹木制品技艺,推光漆器制作、编织(线、草、绳)、传统面食制作、泥工、石匠、木匠、裁缝制作、制茶工艺、砖、石、玻璃雕刻等、花灯、龙灯制作、制陶工艺等。传统医药:怎么保养身体、诊断疾病,各种疾病的治疗办法、民间药物、偏方、医书、药典等。牛图。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信仰;

生产商贸习俗:灌溉、耕田、播种、收割、求雨、捕捞、加工、交易、果实采集、伐木、猎手上山狩猎前祭祀活动,货郎担子、剃头挑子、老字号、商店开张、生意兜揽、传统集市等习俗。

消费习俗:祭祀时的饮食、待客时的饮食、过节时的饮食、不同场合的穿衣打扮习惯、建房时的动土、上梁等习俗。

人生礼俗:求子、坐月子、满月、给小孩过百日、抓周、做媒、相亲、订婚、迎娶、拜堂、闹洞房、回门,做生、做寿、做坟、送终、守夜、入殓、报丧、吊孝、送葬、安葬、做七等习俗。

岁时节令: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冬至、清明等中国二十四节气,春节、元宵、端午、七夕、中秋、重阳、除夕、腊八节等习俗。

民间信仰:各种庙会、祭祖仪式,拜财神等行业神崇拜,巫术、看风水、算命等习俗。

民间知识:解释风、雨、雷、电、地震等现象,预防瘟役、虫灾等灾害,各种民间的测量、计算方法等。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荡秋千、下棋、过家家、滚铁环、猜拳、踢踺子、放风筝、打麻将等。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行会、香会等民间组织、村规乡约、家谱族谱等。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因此,从2002年至2012年的十年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达到近20个亿,可见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十分重视的。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是国家在21世纪初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文化普查,是掌握全国及各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状况和了解民情民心的重要手段。普查所得的资料和数据,作为全面分析国情的重要资料之一,是国家或地区主管机构制定文化政策乃至制定国策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又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地保护,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的基础。

千百年来,勤劳智慧的上杭人民在悠久的历史进程中逐步形成了优秀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理想,体现了客家人优秀的文化价值和审美情趣,不但创造了大量宝贵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遗存丰厚,种类形式纷繁,艺术风格鲜明。先民们创造出了精彩的民间文学和不胜枚举的农耕文明,形成了纷繁的俗信礼仪以及充满智慧的手工技艺,体现了先人们的超凡想象力和卓越的创造力,正谓“衣冠文物,颇类大邦;礼乐诗书,实多济美”。

但是,在单一化、标准化的全球性商业文化的冲击下,我县的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逐渐消亡,挖掘、抢救、保护、传承工作成为当务之急。2009年年初,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县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了专业人员,开始在全县开展普查工作。2009年5月,上杭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杭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时任上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梁八生同志担纲组长,县委宣传部、政协、方志委、客家联谊会、文化局、财政局及各乡镇多方联动、团结协作,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普查工作,体现了上杭作为客家祖地、千年古邑这些文化身份的积极作为。

普查过程中,普查组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田野调查。整个调查阶段,分成三个工作片区,分赴全县22个乡镇、340多个村委会、近千个村民小组,走访近万人次,克服各种困难,认真做好每个细节的调查,从而采集到了一批有价值的非遗项目线索。

通过普查,我们初步建立了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针对本次普查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而且要求高、标准细、资料全等实际情况,我县非遗普查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得细致扎实。尽管若干年来,我县民间文化活动培养了一大批民间文艺工作者,但根据“非遗”普查涵盖面广、普查手段多样等特性,我们还是需要从头培养一大批新的普查员队伍。因此,这次普查对普查员同志来说,从知识结构到工作强度都经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和挑战,涌现出了许多催人奋进的感人事迹。半年多来,我县通过层层选拔、多级培训、深造进修、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和途经,共组织和培养了近百名专业普查工作人员,在全县初步建立起了一支以县、乡(镇)两级文化机构业务干部为主干,乡(镇)、村文化协管员为基础,社会协查员等为补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

普查工作历经半年,经收集、整理、调查、考证,普查组摸清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与分布状况。全县共收集非遗线索4274条,调查项目1211个,涵盖17个门类80多个种类,其中民间文学300个,民间音乐55个,民间舞蹈39个,戏曲16个,曲艺6个,民间杂技13个,民间美术34个,民间手工技艺155个,生产商贸习俗20个,消费习俗47个,人生礼仪90个,岁时节令100个,民间信仰135个,民间知识33个,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19个,传统医药104个,其他35个。在此基础上,整理出了一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立了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为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库,共编纂县、乡(镇)两级普查成果汇编本23种125册,其它相关资料2种10册,收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照片1000多帧,项目调查录音20多小时,项目录像300多盘,征集、购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物110多件。2013年,历时四年,凝聚多方智慧和心血的龙岩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上杭卷《杭川百韵》一书出版,社会反响巨大。

本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总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五个有”。一是普查工作有力度。全县共投入普查人员近500人,投入普查经费45万元,投入普查设备28件。二是普查范围有宽度。共涉及17个普查门类、80余个种类,几乎涵盖上杭全部农耕文明。三是普查对象有广度。全县范围内展开地毯式、拉网式摸排普查对象,排摸线索多数乡镇达到了每村100条以上,每社区50条以上,做到了种类、线索、艺人、村镇“四不漏”。四是普查内容有深度。对普查项目特别是重点调查项目能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拍照等多种手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记录,如实反映原貌,力争不走样。五是普查声势有强度。在整个普查过程中,我们始终做到了普查热情不减、干劲不松、斗志不懈,普查声势轰轰烈烈。

目前,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代表性项目有:1、闽西上杭傀儡戏;2、上杭女子五枚拳;3、田公元帅信俗(另见申报片及相关幻灯片)。

举例:为打造客家木偶品牌,这些年来,我们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县客家艺术中心聘请了老艺人手把手培养年轻一代演员,在省市县的舞台上演出,同时兼顾了对业余木偶剧团的扶持和关注,为上杭木偶的传承、传播起了积极地推动作用。今年,上杭县艺术中心原创木偶剧《降妖》已经送到省民间艺术家协会,准备参加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的木偶展演筛选。县木偶协会每年会定期进行学术交流,已经收集、整理了700多本木偶剧本,在县图书馆陈列展出。2013年,我县将“上杭傀儡戏”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因其他原因,被省厅筛选下来。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争取将保护和传承“上杭木偶戏”列入县财预算,每年争取有5-10万元的经费保障;2、与教育部门沟通,在南阳、白砂、泮境、官庄、蓝溪、茶地、珊瑚等乡镇,开设木偶艺术课程,让当地小朋友从小接触木偶,培养他们的兴趣;3、拟在“上杭文化网”开辟“客家木偶戏专栏”。对我县排演较知名的木偶剧目及木偶头像制作进行宣传;4、继续在市以上舞台展现我县木偶风采,做好2016年申报国遗的准备工作;5、参加2014年中国文化遗产日在福州的展演。

那么,这些省级名录项目是如何申报产生的呢?下边,我结合几次在京、在榕学习和几次的申报经历和大家作个交流和分享。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名录项目申报程序:省级非保中心一般在下半年发文通知全省各县提交申报项目,县级非保中心接到通知后按照申报要求,提供规范申报书、申报片及申报辅助材料,由县一级人民政府发文同意申报后,提交市一级文化部门确认同意申报,再行提交省级非保中心审核,被接受后,审核结果一般在提交后的三个月内会反馈申报结果。

二、按照以往申报经验,为使得项目有较大的申报成功的把握。各地有意申报的项目均在当年上半年或头年便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因为申报书的撰写、申报片的拍摄和辅助材料的制作,有非常专业和严苛的撰写、拍摄与制作要求,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财力投入,同时最好聘有县市省三级相关专家把关审核,认为并无修改必要后,才向省级非保中心递交。

当然,申报是必要的,保护才是根本。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才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才是在延续中华民族的灵魂血脉,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全面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捍卫中华民族的文化主权,才能实现人类文化多样性共存和可持续性的发展。

因此,近些年来,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十六字方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措施、手段等方面力求完善,在遗产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及创新利用方面统筹着力,在“四级名录制度”、“普查制度”、“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实践方面力出成果,取得了一些保护成效。

感谢大家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关心和支持。